Page 137 - 茶香印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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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即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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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 亩以上的,鼓励在其茶区内修机耕道,每公里补助 0.3 万元;集中连片
                500 亩以上的茶园,配套建设公路、水池等基础设施;对新建加工厂房 (年

                加工能力 50 吨以上,生产车间面积 360 平方米以上的) 按 200 元/平方米给
                予补助;购置补贴名录内的茶叶生产机械,给予 50%的购机补贴;对企业贷
                款购进价值 10 万元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扩大生产加工能力的,给予两年贴

                息。3.对新发展茶园面积大的乡镇,在财政转移支付上给予重点支持;对
                茶叶示范基地和茶叶专业村,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重点安排。
                    2009 年,《关于 2009 年生态茶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 文件重点:目标任

                务为 2009 年全县新建规范化、标准化生态茶园 3 万亩。其中春季定植 1.5 万
                亩,秋冬季定植1.5万亩;新建无性系茶树苗圃800亩。认真抓好2008年新建
                3.86 万亩幼龄茶园后续管理工作。加大扶持力度,确保经费投入。每亩补助

                开挖费 180元 (利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的茶园不另行补助开挖费),无偿
                提供茶苗 4000 株,有机肥 100 公斤,茶苗转运费 12 元/万株,肥料转运费 60

                元/吨。发展所需苗、肥由县政府统一采购。各乡镇组织实施费按定植面积 12
                元/亩的标准补助,待茶苗定植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现。
                    2011 年,《关于 2010 年生态茶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 文件重点:扶持政
                策为新建标准化茶园,每亩补助 600 元,经组织验收合格后给予茶叶种植户

                现金补助。补助分 2年 7次补完:新建茶园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 300元,第
                一年集中管护 3 次,每次每亩补 50 元,第二年集中管护 3 次,每次每亩补 50

                元。企业自办基地 200 亩以上的,鼓励在其茶区内修机耕道,每公里补助 0.3
                万元;集中连片 500 亩以上的茶园,配套建设公路、水池等基础设施;对新
                建加工厂房 (年加工能力 50 吨以上,生产车间面积 360 平方米以上的) 按

                200 元/平方米给予补助;购置补贴名录内的茶叶生产机械,给予 50%的购
                机补贴;对企业贷款购进价值 10万元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扩大生产加工能力
                的,给予两年贴息。对新发展茶园面积大的乡镇,在财政转移支付上给予重

                点支持;对茶叶示范基地和茶叶专业村,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重点安排。奖
                惩办法:年底实行以奖代补,在完成 2010年县下达幼龄茶园管护任务的基础
                上,每完成 1亩,对乡镇奖励 30元,其中奖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各 3元;

                在完成 2010 年县下达新植茶园任务的基础上,每完成 1 亩,对乡镇奖励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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