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魏了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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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高中状元





                     第五节       五月七日, 魏了翁被更改成第三名 (探花)




                     魏了翁宣布为第一名后, 引起了统治集团中一些人的注意, 他们仔细审阅了魏了翁试卷, 发现
                 魏了翁文章涉及当时很敏感的打击道学的问题。
                     《宋史·魏了翁传》:         “庆元五年, 登进士第, 时方讳言道学, 了翁策及之。” 魏了翁在对策中,

                 开头强调政府 “以忠厚为治”,               “以中正作士君子之气”,            “持平守正”,       “以忠厚和平植治本, 以
                 中正广大作人才, 则安靖自然, 靡不有成”, 考卷末尾再次强调 “中正广大而维持公道”,                                       “一切以
                 中正广大行之”, 还说 “其责在陛下”,                 “其责在人臣”。 这是公开批评南宋政府将程朱学派宣布为
                 伪学, 对其成员排斥打击、 罢官、 流放的错误政策。
                     当时执政的右丞相京镗, 豫章 (江西南昌市) 人, 绍兴二十七年 (1157年) 进士, 曾任四川安
                 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 他 “于国事谩无所可否, 但奉行 (韩) 侂胄风旨而已。 又荐引刘德秀排击善

                 类, 于是有伪学之禁”。           (《宋史》 卷394, 京镗传)
                     同知枢密院事叶翥, 也是反伪学的干将。
                     他们觉察魏了翁为道学鸣不平, 批评打击伪学的政策。 他们反对将魏了翁作为第一名, 要求宋

                 宁宗重新召见进士, 宣布他们更改后的名次。
                     在仅隔19天后, 重新在集英殿开会, 宣布更改名次。
                         五月七日, 上御集英殿, 临轩唱名, 赐进士及第……京镗等同入劄子……逐一宣名
                     ……多士在廷, 皆得一一仰望清光, 实为盛事…… (《宋会要辑稿》 第9册, 选举8, 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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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五月七日诏:

                         “新及第进士第一人曾从龙, 本系第二名, 为上一名有官, 特赐第一甲第一人, 又该
                     龙飞恩例。
                         第二人许奕, 本系第一名, 为系有官, 特与第一名恩例, 又该龙飞恩。 并特补宣义郎
                     (从八品)。

                         第三名魏了翁, 为该龙飞恩例。 特补承事郎 (从八品), 并签书诸州军节度判官公事。
                         第四人凌次英以下, 为该龙飞恩例, 并补文林郎 (从八品)。
                         第二甲并补从事郎 (从八品), 两使职官。
                         第三甲、 第四甲、 第五甲并迪功郎 (从九品), 诸州司户簿尉, 内第五甲免铨试。”
                                                                   (《宋会要辑稿》 第9册, 选举2, 5282页)

                     曾从龙, 福建泉州晋江县人, 左仆射, 鲁国公曾公亮 (998—1078年) 四世从孙, 授签书奉国
                 军节度 (浙江庆元府, 今宁波市) 判官厅公事。
                     许奕, 字成子, 四川简州人, 已任职涪城 (三台县西北六十里) 县尉, 宋代科举制度 “已仕者
                 不当为第一人, 乃降为第二”。 授签书剑南东川节度 (四川潼川府, 今绵阳市三台县) 判官厅公事。

                     魏了翁, 四川邛州蒲江县人, 由状元改为探花,                       “恩数仍视首选”, 与状元待遇一样, 授签书
                 剑南西川节度 (四川成都府) 判官厅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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