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魏了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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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 了 翁
                 WEI LIAO WENG ZHUAN


                     舍, 悉增其旧, 直中门为亭, 南向以发舒文明之气。 士游其间, 庶几绰乎有容, 不复如前
                     日之填然几亵, 其所甚重者矣。 经始于嘉定二年春正月, 汔其年之冬十一月。 新筑凡五百
                     四十楹 (柱子), 诸费为钱一千四百四十万有奇。 郡守眉山吕君涧赞其成, 郡教授潼川王
                     君晞鸿, 以杨侯赴镇, 代其劳。 盘石令王君子克率外三邑缗钱以助 (外三邑: 资阳、 内

                     江、 龙水), 制置司机宜郡人赵君希浚以前三岁举人尝输金于州也。 至是白其长出所输以
                     给用度, 州之士各繦属不绝, 役成, 得具以颠末属余为记。 余每叹古道沦夷, 上漫于求
                     贤, 下苟于应令, 上下相与以薄, 而俗益不古。 若自庆历崇儒, 诏州县各立学官, 而士始
                     知劝学。 承平日久, 列郡各有贡院, 修屋坏除, 位置有所, 若知所以重其事者矣。 顾犹未

                     能骤改其所谓慢苟且。
                         朝廷设科, 将以蒐实材、 崇正学为斯世用也。 今或者往往以浅陋得, 例持衡搉无用之
                     文, 为取才之的。 士苟于得者, 亦随其程度而为之应。 幸而得之, 则又将其今日之所以取
                     于人者取人。 彼是相寻, 其流益降。 充而为公为清皆此其选, 其本若是, 则其所成就, 盖
                     可类推, 其间亦岂无鸿生硕儒, 由斯以进者。 然自非豪杰之士, 瞭然乎义利之分, 其能不

                     为所溺者鲜矣。 尝试使今之校士者, 参诸古人之所以取, 惟正学之尚, 而不必泥科臼以榷
                     陈腐之文。 今之充赋者, 思古人之所以进, 务正学以言, 而不必曲程度以循有司之陋, 则
                     今日取士之制, 藉曰:           “不皆出诸此。” 而吾所以自立者, 未尝一日而离乎此。                         “言寡尤,
                     行寡悔, 禄在其中矣。” 在云者, 非必役役于干禄也。                        “修其天爵, 而人爵从之。” 从之云

                     者, 非必区区于要禄也。 夫如是, 不惟得之有道。 士之闻风者, 且将日改月化, 惟本之
                     趋, 视夫词华之工, 科级之盛者, 且将有所不屑也。 推之以用世, 况肯不义而富且贵乎。
                     顾余不令, 何足以预闻乎此, 因士之请之力, 书此以遗之, 将冀偕事斯语, 求为君子之
                     归, 毋俾世儒以科目相诟病也。                (《鹤山集》 卷38)
                     张文利:      《资州新创贡院记》         (卷三八) 一文, 鹤山大谈古代圣贤的为学之道、 社会的重学风

                 气、 时下士子读书治学的弊端等问题, 洋洋洒洒, 畅快淋漓。
                     结构方面。 鹤山部分记文结构绵密严整, 可堪称道。 如 《资州新创贡院记》, 文章罗列很多与
                 贡院有关的事例, 涉及到古代圣贤的为学之道、 重学风气以及今世学子治学弊端等, 看似涣散, 但
                 鹤山通过贡院这个为学场所把几个方面连在一起。                         (《魏了翁文学研究》 153—154页)




                     第六节       为丹棱杨庆崇作 《墓志铭》



                         绍兴三十年 (1160年) 四月己未 (十一日), 眉 (州) 丹棱杨君庆崇, 年二十有八以

                     卒, 其二孤迈, 懿。 懿早夭。 迈时八岁。 逮淳熙末年 (十四年, 1187年) 七月辛酉, 始克
                     葬于富寿乡虎头山之原。 君之配石氏先卒, 至是合葬。 乃嘉定二年 (1209年), 迈以书来
                     曰:   “迈不天, 逮事考妣日浅, 零丁孤藐, 葬故缓, 今二十有二年矣, 而未有以识竁, 然
                     非敢缓也, 亦妄意少自立, 如昔泷冈阡墓表, 盖有待也, 今老矣, 终亡以见当世之士而求

                     铭, 即死, 将不暝。 子幸有以相我也。” 余嘉其志之诚, 而哀其弗遂也。 诚疏其状, 君盖
                     亦少孤, 能自植立, 以不逮养为恨, 岁时展松槚, 率号恸忘返。 兄弟出, 分资取其薄,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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