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魏了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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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创办鹤山书院


                     宜, 又若有以盪开灵襟、 助发神观者。                  (《鹤山集》 卷41,       《书鹤山书院始末》)
                         鹤山之颠一亩宫, 我名吾亭曰愿丰。 只祈天心速悔祸, 雨禾雨麦苏民穷, 有粮饷士可
                     卫民, 有民给耕可供军。 军民相资护关塞, 又须监牧长得人。 规模便立久安势, 不作目前
                     苟偷计, 弟兄归与里父师, 长对春风赋常棣。                     (《鹤山集》 卷6, 至左绵书怀呈荣州、 绵州

                     二兄)
                     阳安刘公, 简州阳安县人刘光祖 (1141—1222年), 乾道五年 (1169年) 进士, 时知襄阳府,
                 京西南路安抚使。 其长子刘端之, 第进士,                     “宣教郎, 知蒲江县”。           (真德秀 《刘阁学墓志铭》,
                 《西山集》 卷43) 魏了翁请刘端之父亲刘光祖为蒲江县鹤山书院尊经阁作 《记》。

                     二、 叶适 《师立斋铭》 考
                     师立斋铭, 为叶适所写, 原文如下:
                         临邛魏华甫, 自校书郎出守汉嘉, 於是生二十九年矣, 榜其斋曰: 师立, 而请为铭:
                         人之晞圣, 资盖匪夷。 亦或仅有, 而患失时。 我才甚□, 我年孔当。 採彼隽辙, 鲜为
                     物降。 命以义知, 心非外假。 至於不逾, 夫孰御者! 虽则云然, 有言於兹; 是二并一, 必

                     也贯之。 曾参之忠, 端木之恕。 浩乎两间, 何忧何懼。 既见其易, 复思其难。 一篑苟止,
                     无以为山。 卓哉渊微, 大矣文献, □□式昭, □□勿倦。                         (《水心先生文集》 卷26)
                     校以 《鹤山集》 卷32, 答虞永康刚简。 魏了翁两次提到, 头两句作 “人之晞圣, 资盖鲜夷”。
                 匪夷应作鲜夷。 又 “我才甚良, 我年孔当, 捨彼旧辙, 靡为物降”。 良字可补 《水心先生文集》 之

                 缺, 四库本擅补作 “富” 字,             《全宋文》 从之, 均误。 旧, 靡二字可校 《水心集》                     《全宋文》 隽、
                 鲜二字之误。        “遐迩式昭, 亹亹勿倦”, 遐迩、 亹亹据四库本补, 校补后全文如下:
                         人之晞圣, 资盖鲜夷。 亦或仅有, 而患失时。 我才甚良, 我年孔当。 捨彼旧辙, 靡为
                     物降。 命以义知, 心非外假。 至於不逾, 夫孰御者! 虽则云然, 有言於兹; 是二非一, 必
                     也贯之。 曾参之忠, 端木之恕。 浩乎两间, 何忧何懼。 既见其易, 复思其难。 一篑苟止,

                     无以为山。 卓哉渊微, 大矣文献, 遐迩式昭, 亹亹勿倦。
                     关于 “曾参之忠, 端木之恕”, 魏了翁当时 “面质叶丈, 其说乃谓此二语互发, 作文固有此体。
                 因复举程氏之说, 所谓维天之命等语问之。 渠云此忠恕之极至处。 在学者分上, 要切己体认, 只是
                 从尽己推己, 中心如心之类, 推寻将去, 乃为切近。 如世间人所谓忠於君父, 忠於友朋, 及恕心恕

                 法之类, 大概同此一说, 忠即体, 恕即用, 即所谓大本达道, 不可拆看也”。                                 (《鹤山集》 卷32, 答
                 虞永康刚简)
                     魏了翁回蒲江后, 在隈支山建鹤山书院, 修建师立斋, 刊刻叶适 《师立斋铭》, 还两次与友人
                 虞刚简专门讨论 《师立斋铭》。
                         直夫 (王彦正) 又曰:           “书院气势之所钟, 当有以文字发祥者。” 余乃约十余士之当

                     赴类省试者, 会文其上, 是岁自类元王万里而下, 凡得七人。 其不在得中者, 后亦接踵科
                     第, 或以恩得官, 莫有遗者。
                         又曰:     “白鹤书院虽得江山之要, 然此地堙郁已久, 今一旦开豁呈露, 则家于是山之
                     下者, 其余气所钟, 亦当有科级之应。” 是岁余弟嘉甫与邻居谯仲甫同登, 即七人之选也。

                     先是贡士题名于浮屠, 以问直夫。 直夫曰:                    “若在七级, 则当七士。” 后皆如所其言。 凡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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